第二條 第51款

1.事實發生日:100/11/28

2.公司名稱:亞泰影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3.與公司關係[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]:本公司

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

5.發生緣由:

(1)本公司股票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0年8月3日證櫃審字

第1000020757號函核准上櫃,並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19日

金管證發字第1000037677號函准予備查。另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行政

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11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52417號函申報生效

(2)本公司股票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0年11月28日證櫃審

字第10000315851號函核准,將於100年11月29日上櫃交易,並自同日起終止

興櫃交易。

6.因應措施:不適用

7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